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结合实际,拟继续施行《张家港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张教规〔2012〕3号)。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张家港市教育局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公开征求拟继续施行文件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对《公告》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