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服务 > 就业创业 > 劳动权益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张家港市凤凰镇满兴毛条厂103)

来源: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20 10:22:00访问量:字体

张家港市凤凰镇满兴毛条厂:

本委于2022年01月06日依法受理朱小娟诉你单位张家港市凤凰镇满兴毛条厂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张劳人仲案字〔2022〕第10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委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0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