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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注册注意事项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10-26 09:45:57访问量:字体

一、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以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名义提出申请注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清晰的商标图样电子档。

3.商标需保护的类别以及指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

二、商标申请程序

1.按照要求递交申请。

2.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电子档的《商标受理通知书》,五个月左右审查结束。结果可能是被驳回或者进入初审公告程序。

3.顺利通过的就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初步审定公告期,三个月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进入注册公告。

4.公告完毕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商标注册证电子档。50天后收到纸质商标注册证。

三、申请办理途径

1.委托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北京)。

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设立的窗口办理。

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上自助申请。

四、商标申请费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规费: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人民币)。如委托代理机构,需另附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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