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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际、国内注册商标资助的补充说明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12-21 14:46:00访问量:字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2021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地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现对张家港市2021年度国际、国内注册商标资助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事项内容

1.已申请2020年度新增的国内注册商标申请资助的,需要补充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电子版;无法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的,取消商标申请资助。

2.已申请2020年度新增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资助的,需要补充提供相应的国际注册证电子版;无法提供注册成功证明的,取消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资助。

二、办理流程

已申请2020年度新增的国内注册商标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资助的,按照之前填写的资助申请表补充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明电子版,不需要提交纸质件。商标申请数量与注册数量不一致的情况下,还需出具一份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咨询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0512-58286131。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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