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张市监〔2020〕81号),现将国际、国内注册商标资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张家港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户籍在张家港市或长期在张家港市工作的个人。
二、申请条件
1.2020年度新增的国内注册商标申请;
2.2020年度新增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
其中,商标申请时间以受理通知书申请日期为准,国内商标申请同一个申请人当年度最多资助10件,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当年度最多资助100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申请延伸国总数需达5个以上(含5个)国家或地区。
三、办理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资助申请表,按申请表中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并将签字或盖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kkjjzlk@163.com),不需要提交纸质件。
(二)经审核后,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反馈的资助金额提供收款凭证,其中单位提供转账收据、个人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