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开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依法予以注销。
一、港口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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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港口经营人名称 |
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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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张家港港机有限公司 |
(苏苏张保)(沿江)港经证(0022)号 |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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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家港保税区开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苏苏张保)(沿江)港经证(0023)号 |
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注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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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港口经营人名称 |
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 |
注销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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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家港保税区开诚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苏苏张保)(沿江)港经证(0023)号-C001~C010号 |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特此公告。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