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苏府办〔2020〕62号)和《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苏府规字〔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张家港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可在2020年6月23日之前,通过网站留言或以下途径和方式予以反馈:
通讯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207室
电子邮件:2727365956@qq.com
联系电话:0512-55605177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张家港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政策调整的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