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铜代表:
对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利用土地金融联动机制破解农房集中建设资金瓶颈,助力我市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先行先试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2022年以来,我市农房翻建工作经历了政策更新、宣传发动、推动落实等阶段,村民反响热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但与此同时,部分板块原地翻建推进困难,在组团翻建上尚未有实质性突破的客观现实确实不容忽视。经多方研讨,农房集中建设为当前有效破局的重要途径,为此,开展了系列相关工作。
(一)系统调研,确定政策方向
一是摸清可翻建农房底数。经对我市开发边界外现存可翻建农房进行统计,全市现存可翻建农房72495户,翻建率6.8%(如将开发边界内农房涵括进去,整体翻建率约10%)。翻建率上,塘桥15.5%、凤凰13.5%居于前列,乐余2.3%、后塍2.7%、大新2.8%明显落后。究其原因,塘桥、凤凰等地翻建启动较早,2015年以来即开展原地翻建,在三优三保基础上,组团翻建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梳理农房规建点位。市资规局牵头对现行村庄规划进行梳理,全市村庄规划中预留共38个农房规建点位,经初步分析,能够基本覆盖近年来村民集中翻建需求。三是开展集中规建难点调研。2026年3月以来,我单位联合相关部门赴凤凰、塘桥等地就典型规建案例开展调研,梳理堵点破解路径及经验,并会同部门、区镇多次研讨,整理成经验报告供各板块参考。
(二)多措并举,降低用地成本
针对农房集中规建中土地调整周期长、政策复杂、成本高昂等难点,主要举措如下:一是做好指标保障。全面完成规划发展类村庄所在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对农民建房土地指标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59亩。同时,出台《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试行)》,简化规划程序,降低调整时间成本。二是降低费用收取。根据现行政策,农房建设项目免收土地计划指标费、空间指标费、耕地开垦费,优惠收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现按475元/平方米收取),用地成本已大幅下降。三是合理选取土地。按照土地取得方式分为:原有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农转用新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三种类型。其中,农用地新增集体建设用地时,仅耕地涉及占补平衡费用,实际操作中,可通过先行使用镇级建设用地指标的方式避免。此外,征用村民小组耕地,可通过原宅基地置换、年租金代替土地补偿费用等方式降低用地成本。
(三)部门合力,推进集中翻建
加大力度推进农房集中规建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方向,市级部门将发挥合力,推动更多规建点位落地。一是政策保障上,全面落实《张家港市高质量推进农房改善工作方案》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一件事”材料填报指南》,指导镇村做好矛盾调解和材料初审;全面落实《张家港市村庄规划动态优化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土地保障。二是堵点纾解上,鼓励村民小组会议制度,降低协调成本;鼓励镇村通过统一标准,实现辅房有序建设和规范管理;全市进一步畅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所得农房的解危更新路径。三是风貌改善上,基于调研数据,对翻建率低于5%的行政村重点关注,加强意愿摸排和政策宣传;对铁路公路沿线、高压电线周边、零散宅基等区域,优先以异地规建为路径,实现农房风貌的片区改善。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针对您提出的“土地金融联动机制”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和经验推广。开展针对性培训学习,通过政策宣讲、田间课堂、案例沙龙等活动,把凤凰、塘桥、杨舍等板块先行先试的“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实践”,推动全市各区镇在集镇区周边部署更多优质集中规建点位。
二是探索农房奖补政策延续。《关于推进全市农房翻建的若干激励措施(试行)》实施期限2026年底到期后,探索申请财政奖补延续,持续激励组团翻建。同时,在原奖补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翻建达到一定规模的点位,协调电力、自来水、燃气等公司优惠(减免)收取配套设施费用。
三是探索土地金融联动机制。针对您提出的“零息贷款”建议,目前针对镇村的零息贷款存在一定政策障碍。我单位将联合资规、农业农村指导各区镇探索宅基地复垦指标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增收工作。
四是持续做好金融协调服务。我单位将加强与市金融部门、银行机构的对接,推动开发更适合农房集中规建的信贷产品,为村民提供更多低息、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发挥“农房e建”推广作用,鼓励村民申请现行国家贴息贷款,缓解建房资金压力。
此复。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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