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海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经费管理办法,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能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关心我市人才科技创新工作,提案紧扣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高层次人才全链条服务痛点,精准梳理当前科研经费审批、设备采购、报销流程堵点,提出的包干制负面清单、设备采购绿色通道、智能信用报销三项举措贴合基层科研实际、改革方向清晰,对我市完善人才科研资金管理、释放人才创新活力具备极强实践指导价值。针对您的建议,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多级人才培育体系,夯实科创人才支撑
当前,国家、省、苏州、张家港四级联动的人才引育政策体系已全面构建、层层衔接、互为补充,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引才育才格局,为我市集聚高层次科创人才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各级主管部门每年结合产业发展导向、科创攻坚重点,动态优化调整人才专项政策,精准适配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需求。目前,国家及省级层面设有多项人才计划,苏州市设有“苏州创业创新人才计划”,我市亦设有“张家港市领军人才计划”,各级人才计划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引才育才体系。近年来,国家重点关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和重大突破性技术,在人才项目评审中主要向集成电路半导体和人工智能方向倾斜。
二、完善分层礼遇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安居生态
为持续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全力留住、用好各类优质人才,我市持续迭代升级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构建起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人才礼遇体系,从项目资助、股权扶持、安居保障等多维度为人才扎根港城、深耕科创保驾护航。政策具体落实标准如下: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享受最高200万元项目资助;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可获得50至500万元个人资助;苏州市“姑苏计划”入选者可享受100至500万元项目资助。我市本土人才政策同步加码,创业领军人才可获100至30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人才可获50至100万元资助,同时配套最高1000万元股权支持、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针对青年人才群体,我市精准落实普惠性保障政策,本科、硕士等青年人才可按层次申领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入驻市级人才公寓的人才,可享受最高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全方位解决人才安居后顾之忧,让各类人才安心科研、潜心创业。
三、深化项目制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经费服务效能
各级人才科研项目实行企业主体负责制的项目化管理模式,项目立项后,相关科研经费直接下达至项目承担企业,由企业作为资金使用主体,严格依照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自主合规统筹安排经费支出、开展研发投入使用,充分尊重企业科研运营管理自主权。日常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干预企业常态化财务流程,主要采取事后监管、结题审计、综合验收的监管模式,在项目结题阶段,通过专项审计、绩效核验、成果验收等方式开展全维度核查,确保财政科研资金专款专用、合规高效使用。结合您提出的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提升使用效能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市将立足现有项目资金管理体系,聚焦科研经费使用僵化、审批流程繁琐、设备采购周期长等现实痛点,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模式、放权赋能、减负松绑,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持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此复。
202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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