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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强化六项举措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2-17 11:14:12访问量:字体

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月16日,张家港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市、镇、村(社区)三级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有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强化困难群众排摸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排摸力度,重点关注单身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临时建立日调度和日报告制度,及时动态掌握相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保障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是兜牢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向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全面执行关于低保对象就业成本扣减和重残重病患者“单人保”等政策。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家庭收入降低的低保对象,及时调整救助水平。

三是落实特殊对象照料服务。重点加强对单身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救助对象的日常照料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探视探访频次,及时了解其身体状况和生活所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给予必要帮助,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照料”。

四是保障隔离救助对象家庭生活。密切关注集中隔离救助对象家庭成员生活状况,特别是留守在家的老人、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及时做好关爱和生活照料工作。

五是做好困难对象临时救助工作。对出现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对象家庭,按需直接予以临时救助;对其他因生活困难提出救助申请的患者和家庭,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确保不因患病影响正常生活;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港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区镇、街道或市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六是优化社会救助服务流程。疫情期间,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对已纳入救助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和电话值守,保障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确保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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