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张家港市共发放各类基本生活救助金847.63万元。
(一)张家港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208元/月。截至3月底,全市城乡低保1605户、2086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646.2162万元。低保边缘重病困难200户、240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57.1935万元。
(二)张家港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692元/月。截至3月底,全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52户、353人,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137.1265万元。
(三)2026年1-2月,临时救助26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7.0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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