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现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55390730
联系地址:港城大厦501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600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推荐对象(1名)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名)
李 晶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