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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用人单位,快来看看用工参保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12-10 14:06:29访问量:字体

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在我市上线两个月以来,市社保结算中心就用人单位咨询用工参保登记的6个高频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1.问:为员工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为什么会生成补缴单?

答: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如果该员工参加工作时间早于当前结算期,就会生成合同开始当月至结算期上月的补缴单,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该笔补缴费用与结算期当月费用一起扣缴。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参保登记模块查询、打印相关补缴单。

举例: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1月6日为2022年1月的申报期,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用工参保登记,如果劳动合同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则无需补缴社保费,正常参与2022年1月结算;如劳动合同开始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则会生成劳动合同开始之月(可补缴时间最早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的补缴单。

2.问:为什么有的补缴单显示新增人员只补缴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答:若生成的补缴单显示只需补缴工伤保险或工伤和失业保险,表明该员工在补缴结算期存在已缴纳或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缴费流水。

3.问: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显示“员工有欠费”,无法做增员该怎么办?

答: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如在省内其他参保地有欠费,需在欠费所在地缴清欠费,才可在我市新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举例:2021年12月张家港市A用人单位想为某员工办理用工参保登记,但该员工在昆山市原单位有2020年5月至7月三个月的社保欠费,则需由员工原单位或本人在昆山市将欠费补缴后方可在张家港市A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4.问: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提示“没有符合该人员的参保身份”该怎么办?

答:出现此提示则说明该人员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需由原参保单位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本人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后,再办理用工参保登记。

5.问: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提示“户籍性质为空”是什么意思?

答:请员工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注册并登录后,点击“我的”→“我的信息”,填写户籍地行政区划、户籍地址和户籍性质。

6.问:用人单位在进行用工参保操作时人员信息填错,该如何处理?

答:登录省平台后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变更回退”,撤销后重新进行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即可。温馨提示:仅限提交当月发现填报错误,如当月已参与结算则无法回退。

温馨提示:更多问题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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