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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第三期曝光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5-18 16:21:15访问量:字体

1.张家港市宝芝林国药店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四类药品”

经查,张家港市宝芝林国药店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四类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及医保基金42.93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情况通报,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1个月;(2)扣回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涉及的医保基金金额金42.93元;(3)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2.张家港市华强药房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四类药品”

经查,张家港市华强药房有限公司违规售卖“四类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及医保基金5.4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情况通报,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1个月;(2)扣回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涉及的医保基金金额金5.4元;(3)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3.张家港市晓庄药店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四类药品”

经查,张家港市晓庄药店有限公司违规售卖“四类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及医保基金17.26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情况通报,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1个月;(2)扣回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涉及的医保基金金额金17.26元;(3)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4.张家港市义惠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四类药品”

经查,张家港市义惠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售卖“四类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结算,涉及医保基金35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情况通报,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1个月;(2)扣回违规销售“四类药品”涉及的医保基金金额金35元;(3)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5.张家港南丰康民药店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张家港市南丰康民药店有限公司将非医疗保险基金结付的医疗费用列入医保基金结付,造成基金损失的情况,涉及医保基金134.5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6个月;(2)扣回违规费用134.5元;(3)年度考核预留款不予支付。

6.张家港市华生药店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张家港市华生药店有限公司收费系统内明细与参保人员划卡明细记录情况不符,涉及医保基金76元。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据服务协议对该药店作出如下处理:(1)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资格1个月;(2)扣回违规费用76元;(3)扣除日常考核分10分。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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