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种养殖户:
为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范工作,现就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环节防控新冠病毒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自身防护,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与菜贩等外人接触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如有入车搬运过程,全程戴好手套;有留置物品(菜筐等)做好消毒灭杀。
二、与菜贩等有售卖交易,须提前主动报备属地村委,告知时间、地点,积极配合村委工作人员接受信息登记和现场查验管理(非接触)。
三、提前告知菜贩等人员交易期间不得下车,交易时使用非接触方式支付。
四、尽量在本市范围内销售蔬菜、畜禽和水产品,杜绝与中高风险区域和上海来往人员、车辆接触及进行交易。如有离开本市范围情形,及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到属地村委做好报备、登记,配合疫情防控管理。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的口罩,依据就近原则,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杜绝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高新区)塘桥镇宣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