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适应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张政发规〔2012〕13号),决定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评估工作。本次公示拟征询公众对本评估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30天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登陆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进入首页,通过搜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后评估调查问卷”,找到并填写意见提交问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603室收,邮编:215600)。
(三)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为:zjgzdxzjc@163.com。
附件1:《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发规〔2018〕4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后评估方案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后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提出修改、完善、废止或改进管理等意见。
二、评估对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张政发规〔2018〕4号)(以下简称《意见》)。
三、评估内容
对《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绩效性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
四、评估标准
1、合法性评估:《意见》是否与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政策一致。
2、合理性评估:《意见》的管理措施是否必要、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体现公平、公开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是否符合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3、协调性评估:《意见》与其它规范性文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协调、衔接;是否影响到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有效实施。
4、操作性评估:《意见》中各项制度是否具体可行,能否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有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筒便、易于操作。
5、完善性评估:各项制度是否完备,配套制度是否健全。
6、绩效性评估:实施的总体情况;《意见》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意见》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及文件贯彻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评价和反应。
五、调查对象
政府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社会公众。
六、评估方法
此次评估工作采用的评估方法有网络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
1、网络公示
评估工作小组将后评估方案和具体情况等材料拟好,经张家港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收集社会、群众意见。
2、问卷调查
为广泛听取《意见》所涉及的各方主体意见,了解群众对《意见》的熟知程度及实施效果的意见反馈,评估工作小组设计了网络调查问卷,拟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收集张家港市公众意见。
3、实地调研
评估工作小组工作人员根据《意见》的具体实行情况,面向实施机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对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其他社会公众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就调查对象对《意见》的实际情况进行意见征求。
4、召开座谈会
为了全面了解《意见》的实施情况,推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评估工作小组计划召开两次座谈会,征求与会人员对《意见》的建议。
七、评估步骤
评估工作从2020年8月开始计划到2020年9月底结束,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1)2020年8月中旬,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2)2020年8月下旬,进行网络后评估工作公示。
(3)2020年8月下旬,进行问卷调查。
(4)2020年9月上旬,进行实地调研。
(5)2020年9月上旬,组织召开座谈会。
(6)2020年9月下旬,汇总和分析评估意见和建议。
(7)2020年9月下旬,评估意见和建议经评估机关集体决定后形成《意见》后评估报告草案。
(8)2020年9月底,后评估报告草案报司法局,经审核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受委托评估单位将评估工作步骤整体分为三个阶段:评估准备阶段、评估实施阶段和形成评估报告阶段,具体工作步骤见下表。
后评估工作步骤
序号 |
评估阶段 |
评估内容和方法 |
所需协调配合事宜 |
时间进度 |
1 |
评估准备阶段 |
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由受委托评估单位、委托机关以及与文件实施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
确定评估工作小组成员 |
2020年8月中旬 |
2 |
评估实施阶段 |
(1)网络后评估工作公示:将后评估工作方案和具体情况等材料,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收集社会、群众意见。 |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
2020年8月下旬 |
(2)问卷调查:评估工作小组设计了网络调查问卷,拟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问卷,收集张家港市公众意见。 |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
2020年8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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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地调研:对《意见》的实施机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对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社会公众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
走访调研需评估机关协助沟通 |
2020年9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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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两场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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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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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形成报告阶段 |
(1)评估工作小组汇总前期意见征求建议,评估意见和建议经评估机关集体决定后形成《意见》后评估报告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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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下旬 |
(2)后评估报告草案报司法局,经审核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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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底 |
八、组织保障
评估工作小组将结合后评估工作中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时限,明确负责各项评估工作的具体人员和进度安排,并按照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