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79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13:30
二、听证会地点: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00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单:见附件1
四、听证方案要点: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对充分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区片与区块划分及范围、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的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