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张家港市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9月23日-2020年11月9日,在此日期内,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6998710(张家港资规局)、0512-58320016(保税区金港镇)、0512-58111059(经开区杨舍镇)、0512-58959027(冶金园锦丰镇)、0512-58441090(塘桥镇)、0512-58662126(乐余镇)、0512-35027515(凤凰镇)、0512-55397612(南丰镇)、0512-58765056(大新镇)、0512-58649622(常阴沙现代农业园)。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3日
一、规划范围和对象
规划范围为张家港市域范围,包含9个区镇,规划总面积986.83平方公里。
规划对象为张家港市现状城镇现状建成区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即148个涉农行政村(社区),2435个自然村。
二、规划任务
在综合分析村庄发展条件和潜力基础上,结合现行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现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明确各类村庄布局,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结合张家港市乡村发展现实,落实最新的乡村振兴村庄分类发展要求,制定村庄分类方法规则路径,并在此基础上,酝酿统筹各区镇方案,形成全市镇村布局方案。在分类方案的基础上,对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分别制定差别化的发展引导,以更好的指导村庄建设。
三、村庄分类与布局
针对148个涉农行政村、2435个自然村,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23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9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9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050个,其它一般村庄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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