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要求,2020年底前要完成列入国家水普名录1495条河道的划界任务。2020年10月,张家港市水务局完成新一轮国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为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划定工作的实施对象包括:
(1)盐铁塘:界限测绘5.34千米;
(2)西旸塘:界限测绘11.8千米;
(3)太字圩港:4.66千米;
(4)华塘河:界限测绘9.14千米。
2020年12月,划定工作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县级正式验收;2021年1月,划定工作通过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的抽检。
此次新一轮国普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张家港市划定成果为4个对象,划定成果范围线总长30.94千米,管理范围界桩点183个,告示牌17块。
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