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大新镇镇区(DXZQ-01-0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765056。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东至渡泾港,南至港丰公路,西至朝东圩港,北至平凝路,用地面积60.53公顷。
二、调整内容
(1)调整社会福利用地(A6)和医疗卫生用地(A5)布局、面积,扩大社会福利用地规模;
(2)将平北路东侧、平凝路南侧商业用地(B1)调整至平凝路南侧、锦江路西侧,并相应调整居住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