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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10-27 15:19:37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推动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依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交安专办〔2021〕50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2023 年第三季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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