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张家港市种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农发〔2023〕119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镇(区、街道)初审、实地察看、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补充材料等程序,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12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3441
附件:2023年张家港市种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