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4-22 17:09:14访问量:字体

经调查,张家港市益行社会服务中心、张家港市普济公益发展中心、张家港市天大技能培训学校、张家港市禅武太极文化推广中心、张家港市世纪阳光教育培训中心、张家港市金钥匙教育培训中心2020-2022年度连续3年未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对张家港市益行社会服务中心、张家港市普济公益发展中心、张家港市天大技能培训学校、张家港市禅武太极文化推广中心、张家港市世纪阳光教育培训中心、张家港市金钥匙教育培训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9楼、10楼

邮编:215600

联系电话:0512-58673370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