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5年度张家港市生态特色农产品生态补偿资金申报的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9日。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书面反映,受理部门:张家港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0号1103室,邮编:215600,受理电话:58180673。
附件:
2025年度张家港市生态特色农产品生态补偿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