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24)(苏农计〔2024〕12号)及《2025年度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5〕10号)的规定和要求,各镇区及有关单位申报了农业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经审核,现有4家单位符合绿色食品奖励规定,拟对其进行财政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为9月24日-9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58227385。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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