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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1-03-24 18:01:00访问量:字体

各区镇:

为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提升本地区标志性品牌的影响力,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开展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和登峰成效明显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及品牌培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总部设立在苏州;

2.有自主品牌,商标注册满2年,且有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

3.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显著规模和竞争优势,具有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4.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优先推荐条件

1.企业的产业方向符合苏州市十大重点产业链(生物药、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高端医疗器械、机器人、光通信、高端纺织、钢铁新材料);

2.入选2020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

二、“苏州制造”品牌培育企业

培育企业申报条件与登峰企业相同。首批苏州市将遴选400家培育企业入库,并在后续对入库企业进行有目标、有重点、分层次精准指导培育。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镇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按要求准备材料(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提供申报书和汇总表,苏州制造品牌培育企业提供汇总表即可),并于47日(周三)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及电话:丁亚楠   56729020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和登峰成效明显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申报书

附件3:“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4:“苏州制造”品牌入库培育企业申报汇总表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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