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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1-05-13 16:09:23访问量:字体

各区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年)》,鼓励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企业认真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附件(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2)和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附件3),须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附视频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请附照片说明性文字),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须对智能车间内智能装备进行审计,编写智能装备审计报告。已获得3及以上省、市级示范智能车间企业不再参与申报。拟申报的车间须已建成并投产使用,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示范智能车间。

二、请各区镇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申报材料,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同时要做好本地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写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附件5)和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附件6)。

三、苏州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地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现场核查,遴选评定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相关项目和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四、请申报企业将申报信用承诺书、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等装订成册,盖章后连同智能装备审计报告报所在区镇企管部门。各区镇企管部门于518日下班前将有意向申报智能车间的企业名单报至市工信局投资科,并于527前将汇总表、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推荐表(均需盖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智能装备审计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投资管理与规划科,相应电子文档材料同步报送。

联系人:市工信局投资管理科陈毅

联系电话:0512-56729063


附件:苏州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材料附件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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