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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时间:2024-02-29 10:08:00访问量:字体

2月29日,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卫兵,市政府副市长梁曦出席会议。会上,市文体广旅局(市文物局)汇报了普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会议审议了《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对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做了动员部署。

陈卫兵强调,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张家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实施党政同责领导,建立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双组长领导机制,突出“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专业主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新形势新任务。要坚持“应保尽保”的理念,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加强组织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各项普查要求和技术标准,推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梁曦表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四普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压实责任链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全面开展四普工作为契机,系统梳理全市文化遗产资源,有机结合文物普查和日常工作,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为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张家港实践、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从即日起至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将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安装与使用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将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围绕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等工作,全面摸清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现状,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推进我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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