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乡村振兴 > 政策文件

关于下达2025年张家港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定额标准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6-06 12:31:00访问量:字体【大中小】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长江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江苏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2019年)》,结合灌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调查统计核算的近三年农业用水平均值,现下达我市水稻田灌溉用水定额标准为670m3/亩。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做好农业用水水权分配及用水定额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5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