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

关于拟将苏州开开心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铭店等3家零售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2-11 14:54:23访问量:字体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开展苏州市区医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基2021〕41号)文件规定现对苏州开开心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铭店等3家零售药店拟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月14日—2022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与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207室,电话:0512-55605177),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2月11日

2022年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3家)

序号

机构类型

医药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

1

零售药店

苏州开开心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铭店

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灿香路316号一楼-3

王晓明

2

零售药店

苏州开开心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金英店

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灿香路316号一楼-2

王晓明

3

零售药店

张家港沙洲吉康医药有限公司

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西门南村6M3.M3-2

王莉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