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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南丰镇永联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8-16 16:45:25访问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南丰镇永联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代码:H32058201296),因机构升级、重新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主动申请解除原社区服务站的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十二)款之规定,现决定解除南丰镇永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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