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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大新镇新闸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四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8-08 09:28:00访问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大新镇新闸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代码:H32058201325),因机构合并,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店(零售药店代码:P32058201289)、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二店(零售药店代码:P32058203366)、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三店(零售药店代码:P32058203365)协议期满,未与我中心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十二)款和《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19版)第四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现决定解除大新镇新闸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店、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二店、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三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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