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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横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2-07 10:51:14访问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横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医药机构国家代码:H32058201239)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现申请与我中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十二)款之规定,决定解除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横河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保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知。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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