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基本标准》,我委依法受理了张家港金帆诺贝雅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开设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初审,符合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拟同意备案。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名称:张家港金帆诺贝雅口腔诊所
2.类别:口腔诊所
3.法人代表:赵博文
4.主要负责人:刘丹
5.所有制形式:私有
6.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7.执业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老沙锡路839号金帆商务大厦【1-12A及1-12B】
8.诊疗科目:口腔科
该医疗机构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窗口,电话:58693073。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09日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