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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张家港民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8-20 17:00:16访问量: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开展苏州市区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基〔2021〕42号)文件规定,现对张家港民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拟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与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207室,电话:0512-55605177),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0日

2021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序号

机构类型

医药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1

中医诊所

张家港民君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锦丰悦来花苑71幢M23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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