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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医保局召开“江苏医惠保1号”推进会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2-02-14 16:46:17访问量:字体

2月9日,“江苏医惠保1号”推进会在我市举行。

“江苏医惠保1号”是一款由政府指导、市场主导、个人自愿参保,为参保群众设计的又一个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为本人或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产品。

“江苏医惠保1号”具有普惠性、覆盖人群广、提供多重保障、紧密衔接基本医保,并突破医保目录,切实发挥商业医疗保险对基本医保待遇范围外的补充和再保障功能等多项显著特点。

提供医保内外四重保障

一、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

重点保障住院、门特治疗以及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保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部分。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1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6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二、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

重点保障住院和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目录外个人自费费用,包括医保目录外自费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有效减轻患者医保目录外费用负担。该项责任年度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

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万元和2万元在内的自付和自费总费用)。该项保障责任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45%,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四、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

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江苏医惠保1号”保障范围

特别提示:

“江苏医惠保1号”不限制既往病史投保,既往病史的人员,在上述前三项保障部分的赔付比例仅下降10个百分点。

江苏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2022年2月28日24点前投保的,没有待遇赔付等待期。如果之后投保的,有9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商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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