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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桥镇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塘桥镇发布时间:2020-04-10 10:48:00访问量: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家港市委新时代“三超一争”聚焦聚力“三标杆一率先”誓师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病致贫家庭帮扶的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传统美德, 通过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多元化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大救助体系,现就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满足群众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迫切期望,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路径,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手段,大力倡导守望相助传统美德,不断创新基层群众帮扶模式,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使之成为塘桥镇名副其实的“第二医保”,从而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救 助体系,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二、基本原则

村(居)民医疗互助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居民共享、平台服务”的工作思路,发动群众和全社会广泛参与。

(一)共建共享原则。村(居)民医疗互助工作通过“政府组织引 导、村(居)民自愿出一点、集体经济组织资助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等方式筹集资金,调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发动村(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全体成员自愿参加,营造互助共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民主决策原则。村(居)民医疗互助的组织开展坚持村民 (居)民主决策、村(居)民自愿参与。村(居)委会在广泛征求村 (居)民代表、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议事会、村 (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居)民互助出资标准和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标准。

(三)专款专用原则。村(居)民医疗互助资金由村(居)设立 专门科目集中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部统筹用于本村(居) 民医疗互助项目,对村(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年度 结余资金滚存使用。

(四)公开公平原则。医疗互助的筹资、报销工作坚持程序规范、记录清楚,纳入公开范围。由镇级引入有成熟技术的第三方管理平台, 采用互联网+“按病种”的报销方式,以村(居)为单位设计报销方案, 统一报销标准和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报销。

三、实施办法

村(居)民医疗互助以年度为单位实施,一年一设计报销方案。2020互助年度,各村(居)2020年6月1日前必须启动报销。

(一)实施对象

各村(居)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本村(居)医疗互助项目(具体参加人员由各村、居确认);启动报销后,已参加 互助的家庭户籍新增人口(新生儿)可由村(居)纳入。

(二)筹资标准及渠道

2020年度,村(居)民医疗互助筹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00元 /人/年。其中:村民个人出资不超过50元,其余由村(居)通过集体 经济或社会捐助给予补贴。市级经济一般村,由市慈善总会按10元/ 人另行给予村集体补贴。

(三)报销办法

1 .报销条件:

(1)住院村(居)民入院日期在互助年度期限之内;

(2)单次住院,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或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2000元。

2.报销流程:医保报销后,本人或委托他人用福村宝APP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由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由村(居)定期打卡发放。

3.报销标准

村(居)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病种报销定额根据各村(居)本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加人员测算确定。

对基本医保不报销的住院情况(如:美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住 院;工伤、违法犯罪或第三方全责导致的意外伤害等原因住院),村 (居)民医疗互助不予报销;对骗取报销的,追回资金,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

1.镇政府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的实 施意见(试行)》方案。

2.镇政府召开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工作会议。

(二)全面发动、交费阶段(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 日)

1.各村(居)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核对户籍人员名单;

2.各村(居)召开村(居)民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并部署宣传发动工作;

3.各村(居)逐户发放《告全体村(居)民书》,动员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4.村(居)民在此期间完成APP在线交纳个人承担部分,资金直接交纳至村(居)指定账户;交费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交费。

(三)启动报销(2020年6月1日前)

1.根据各村(居)实际参加人员数量,测算确定报销方案;

2.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村(居)民,通过福村宝APP拍传三项资 料申请报销;

3.村(居)管理员在系统接收到福村宝发送的住院村(居)民报 销信息后,按财务流程办理支付手续,定期统一通过银行向申请对象 打卡发放报销款。

五、第三方服务

由各村(居)委托福村宝第三方平台专业服务。每三个月按照实 际报销支出金额的2.5%向福村宝服务平台支付服务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镇成立村(居)民医疗互助工作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条线,指导协调村(居) 民医疗互助工作;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村(居)民医疗互 助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 约村(居)民医疗互助的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村(居) 民医疗互助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重点宣传村(居)民医疗互助的相关措 施、目的和意义。各村(居)要专门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横幅、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村(居)民医 疗互助制度家喻户晓,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村(居) 民认可度和参与度。村(居)全体干部要积极主动率先参加、示范引领,要动员村(居)民代表、小组长和老干部、党团员带头参加,并主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

(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开展宣传发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组织群众登记和交费,指定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居)推进村(居)民医疗互助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 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推动村(居)民广泛参加,确保参加率不低于80%,争取实现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在享 受到民生福祉。对各村宣传发动和参加率情况,将定期督查通报,参加率将纳入对村考核内容。


附件:塘政发〔2020〕17号塘桥镇全面推行村(居)民医疗互助制度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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