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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关于加强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365”立体监督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发布时间:2020-08-27 09:56:00访问量:字体

《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关于加强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365”立体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园党工委、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园党工委、纪工委主要领导签批,于2020827日印发。现对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村(社区)“小微权力”立体监督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实落细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制定本《意见》。

二、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365”立体监督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精神制定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突出“六项内容”、明确“五大职责”。

三个方面:党务类、村(居)务类、政务(服务)类。

六项内容:梳理权力清单、完善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构建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公开、健全追责机制。
五大职责:党工委主体责任园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矛盾;纪工委监督责任,园纪工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村(社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再监督;职能部门职责,及时指导帮助村(社区)制定、调整“小微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并定期对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村(社区)“两委”职责,村(社区)“两委”是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主体,负责“小微权力”清单中涉及村(居)务、政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梳理、权力运行流程的完善和贯彻落实等工作;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职责,全程监督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事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园纪工委反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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