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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11-13 16:44:27访问量:字体


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关于开展全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张城委〔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11月6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加强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4月26日,苏州城管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城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活动的通知》,在苏州大市范围组织开展苏州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及“回头看”工作;9月份,启动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监管工作,年底前将全市所有城市管理示范路全部纳入系统进行监管;同时,苏州城管委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各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结果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达标率相挂钩。当前,全市上下正以新时代“三超一争”,聚焦聚力“三标杆一率先”为奋斗指向,主动作为、积极谋划,而推进此项整治行动既是建设“美丽张家港”的应有之义,更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六连冠”成效的必要之举。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九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总体要求,坚持把“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各方面,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市貌问题和短板,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找差、积极谋划、攻坚突破,逐步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围绕整治提升标准,分批次对全市112条重点道路逐条开展整治,打造精细化管理样板路。2020年12月底前,打造5条城区样板道路;2021年6月底前,各镇(区)完成重点道路整治提升任务;2021年年底前,巩固提升,并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部分:组织领导。成立市级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管委办公室、经开区(杨舍镇)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区)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第四部分:整治标准。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完好、市容秩序整齐、环境卫生整洁、户外广告规范四个方面。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11月份启动,利用两个多月时间,至12月底前打造城区5条精细化管理样本路;第二阶段: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6月底前,分批分次推进69条道路整治。第三阶段:2021年6月底至2021年年底前,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各镇(区)主要道路(38+N条)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第六部分: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要求,将巡查、管理以及执法责任压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百分百”、环卫保洁“高标准”、设施配套“全覆盖”、违法行为“快查处”、创新监管“新模式”、构建共治“新体系”六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七部分:考评方式。明确了集中验收和日常考核两种方式。

   第八部分:结果运用。各镇(区)整治推进及任务完成情况将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并纳入镇(区)城市管理考核年度加减分项。

   第九部分:相关要求。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逐项分解任务。二是坚持整治标准,加强指导培训,提升整治实效。三是强化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四是加大投入保障,市镇两级加大对人员配备、设施配套、市政管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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