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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管理暨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字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6-16 09:43:00访问量:字体

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健全完善日常工作机制,有效压实网格管理责任,构建动态巡控、综合监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动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市城市管理局编制了《张家港市城市管理暨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奖惩的原则,通过完善网格化基础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构建动态巡控、综合监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勤务布局

1.组织构成。各镇(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镇(区)二级网格负责人,派驻街道中队中队长为街道网格负责人。下设基础网格区域设置分队,分队长为基础网格负责人,分队配备网格巡查员(辅助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基础网格单元的市容管理相关工作。

2.网格划定。根据地理布局、道路走向、方便通达、违章事件发生频率、工作量相对均衡等因素,各镇(区)以建成区和下辖街道为基准区域,构建二级管理网格;街道或办事处范围为三级管理网格,并根据街道或办事处区域大小和管理需要下设若干个基础单元网格。在本区域内形成由网格组成的考核责任主体,便于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

3.力量配置。各镇(区)建立二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基础单元网格的三级管理模式,根据分队网格区域大小和工作量,每个分队配备12名执法队员负责基础网格市容管理和执法保障工作,配足网格巡查员,确保有足够力量从事网格管理工作,除重大活动保障需求外,原则上不抽调网格巡查员参与其他活动,确保街面保持充足的日常管理力量。

4.工作职责。(1)中队长为街道网格负责人,负责本区域所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工作,抓好队伍管理和综合考评。(2)副中队长根据分工协助中队长抓好本区域各项业务工作,分管网格勤务指挥和考核。(3)分队长(执法队员)负责基础单元网格内执法保障和市容管理,督促网格巡查员抓好网格内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4)网格巡查员(市容协管员和市容服务外包人员)主要负责网格责任区域内巡查,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履行管理、处置、上报等职责

(二)勤务组织

1.勤务指挥。按照信息灵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政令畅通要求,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平台,构建市、镇(区)、街道三级指挥网络体系。

2.勤务实施。突出核心区域、主要道路及学校、医院、机关等重要点位,兼顾全区域整体市容秩序,完善日常管控机制。

3.勤务讲评。深入开展领导现场点评制度,积极开展网格员测评,落实中队领导每周讲评工作制度,不断优化和改善勤务安排,提高工作成效。

4.勤务考评。结合考核检查评比,以创建示范路为抓手,进一步充实完善考核内容和办法,健全与勤务制度配套的考核制度,并将考核成绩与干部晋升、队员奖惩挂钩,激发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勤务规定

1.管理时间。1工作时间。主要街道中队网格管理时间从7002200(各中队可依辖区管理需要提早或延后相应的管理时段,但必须保证应有的管理力量)。2首次巡查时间。从网格巡查员上岗开始,原则上要求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首次巡查,必须在900之前完成首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要求网格巡查员在接到任务指令后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问题处置。

2.巡查路线。要求先主后次,横向到点,纵向到边,掌握网格单元内的动态趋势,依工作重点去开展巡查工作(各中队可以视本辖区具体情况安排巡查路线,并报镇(区)综合执法局备案)。

3.巡查要求。根据网格单元区域范围,采取徒步、自行车、电瓶车等方式进行巡查。巡查时要求随身携带:1日巡查台帐;2PDA设备;3告知书等文书;4对讲机;取证设备。在巡查工作中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于无法即时处理的问题立即上报监督指挥分中心,再由分中心分派任务,分别通过查扣或处罚等形式解决相应问题。

4.巡查记录。日巡查台帐要求人手一本,在巡查过程中做到一事一登记,发现问题要及时发放违章行为《告知书》或者联系执法人员发放《行政提示单》等并记录到日巡查台帐中。在一日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对责任网格单元内管理问题的汇总、记录、上报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在网格巡查之前,收集所在网格单元内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

(二)网格巡查员作为第一主体发现问题,并进行前期处置,制发《告知书》,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督促违法当事人整改。

(三)仅靠网格巡查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场取证后上报所在街道(镇)监督指挥分中心,由分中心分派相应任务,由中队执法组和整治组、常驻部门、挂牌部门(仅针对有综合执法组的街道)、社区(村)、网格协同部门等共同处理问题,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网格单元管理工作,并将问题处置情况及时回复监督指挥分中心,由分中心及时反馈给相应的网格巡查员。

(四)加强与中队执法组、整治组的联系沟通,对于拒不整改行为,根据具体违法类型、程度等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执法组或整治组,并配合做好立案查处、联合整治等工作。

(五)监督指挥分中心分派的关于网格区域内的各类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和勤务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格管理纳入今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二)深入互动。全面建立网格管理责任人与网格内路段店铺联系制度,严格按照三个100%(辖区店铺信息记录率100%,示范路创建店铺知晓率100%,创建标准知晓率100%)要求,强化网格员与网格内沿街店主、居民、单位的交流互动,并与综合执法进小区(村)街道城管工作站、城管社区工作室相结合,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及时有效地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考核。市局、各镇(区)综合执法局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原则,依托智慧城管平台强化对执法队伍及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综合考评。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通过执法记录仪、PDA设备等不同方式,加强网格员巡查轨迹监管。以责任网格为单位,组织第三方信息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分中心平台平时加强实时监控,各中队每天要抽查23个网格区域,确保网格员巡查率,进而实现管理的常态化。定期开展示范网格、达标网格和不达标网格评比,评比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各镇(区)、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纳入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

(四)强化保障。各镇(区)要加大人员、车辆等装备和相关经费保障,重点加强高清视频探头、PDA信息采集等科技信息化设备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市容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投入,充实一线人员力量,提高工作效能,夯实精细化、网格化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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