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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港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文字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4-16 14:26:00访问量: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持续做好全市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张家港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更好服务港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质量社会共治,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安全需求。对涉及疫情防控、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以及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关注或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抽查,掌握市场质量动态,科学落实监管举措。

三、工作举措

(一)明确计划编制原则

坚持服务民生需求;突出质量问题导向;立足港城产业特色;深化网络领域监抽。

(二)突出监督抽查重点

关注日用消费品。突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产品,持续做好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深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落实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工作履职尽责。

关注重要工业产品。围绕全市轻工、装备制造、化工等主导产业,以实施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关注特色产业产品。结合长三角冶金行业质量提升试点建设工作,对全市冶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不断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冶金产品整体质量水平。

(三)抓好计划组织实施

做好任务委托。2021年共计划抽查产商品577批次,抽样及检验工作经招标,委托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承担。

明确抽样要求。抽样检验工作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

严格检验判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对应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以及判定规则开展样品检验。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相关费用,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统一拨付相关费用。

(二)规范数据报送

抽检工作结束后,检测机构按照相应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确定时限,将监抽结果及检验报告等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做好问题处置

由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单位的整改和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及时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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