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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7-11 16:30:00访问量:字体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推动张家港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支撑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日张家港政府正式印发《张家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出台背景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2019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6月,省政府也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办发〔202048号),20214月,苏州市政府办印发了《苏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苏府办〔202183号)

、工作目标

1.2022年,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

2.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5%,县道、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分别不低于95%、90%;

3.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100%,安全隐患治理率100%;

4.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各级职责

1.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市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筹集养护补助资金,完善资金补助机制;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2.落实区镇、街道办管理养护职责。明确乡村道管养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置。

保障措施

1.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到位。市财政补助包括中央、省、苏州等上级补助以及本市级公共财政资金补助。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补助。各区镇、街道办应不断加大管理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2.县道养护工程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集,乡村道养护工程资金由区镇、街道办承担,市级财政进行资金补助,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造价的15%进行补助。

    3.市政府每年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高质量目标考核序列,考核分数与区镇、街道办绩效挂钩。各区镇、街道办应建立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将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区镇、街道办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年末对照考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总额的85%作为乡村道管养补助资金,按照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将补助资金的15%作为奖励基金年度管养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区镇、街道办按照奖励基金总额的50%30%20%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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