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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特种设备“区、块、链”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市监特〔2021〕6 号)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3-24 15:00:00访问量:字体

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水平、提高特种设备监管效率,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2021年我局将试点推进特种设备“区、块、链”监管,现将《关于推进特种设备“区、块、链”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2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特种设备“区、块、链”

监管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对照全面提高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高风险防控效能、全面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事故防范效果、全面提高安全治理水平“五个全面提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为零的记录,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奋力书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时代答卷。

二、重要意义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管工作领域中的重点之一,它涉及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生产等多方面的安全。目前由于特种设备使用数量逐年上升、基层安全监察力量严重匮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导致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覆盖范围小、持续时间短、治理效果差等问题,给特种设备监管带来极大的压力。与此同时,随着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配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持证)人数递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需要通过考核取证,一般在企业实际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备一定的特种设备管理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凝聚一线安全管理员力量,创建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不仅能够帮助安全管理员提高业务能力,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安全隐患。监管部门通过建库立档,及时跟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的问题反馈及隐患闭环。

三、基本原则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工作目标。以构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工作任务。以创新监管思路、扩充监管方式、拓宽监管范围、探索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方法。不断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区、块、链”监管:“区”是指以分局辖区为单位的管理区域,“块”是指5-10家企业构建的安全管理小组,“链”是指通过监察人员和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构建的工作联系。通过建立以分局为单位的“区、块、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落实使用单位自我检查和互相监督责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逐步形成各个使用单位“块”状监管区域。依托辖区示范单位标杆作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模板,向辖区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推广复制。依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持证),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库,共建特种设备基层监督力量,织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

120212月至3月底

各分局根据2019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2020年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成果,对辖区内使用单位台账进行筛选,统计20台特种设备以上的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持证)明细。

220214月至6月底

各试点分局(开发区、东城、塘桥、锦丰、南丰、乐余)确定一家试点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要求指导打造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单位,形成制度文件的标准化样本,市局特设科联合各试点分局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发牌。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单位基本要求详见附件一。

各试点分局联合市局技术服务中心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集中培训和考核,向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证,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库。

320217月至9月底

各试点分局借助“安全生产月”、“安全发展城市建设”等宣传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训,依照示范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再在辖区内选取5-10家试点单位进行推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单位创建。

4202110月至12月底

各试点分局在辖区内初步形成“区、块、链”监管模式,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扩充投诉举报渠道;三是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规范。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推进“区、块、链”监管模式创新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市局要求统一工作思路和工作步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2、积极稳妥推进:各分局要强化示范企业的推广宣传作用,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创新激励奖励办法,让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踊跃参与“区、块、链”监管,全力保障创新工作推进。

3、认真做好准备:各分局及时开展统计摸排工作,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两项清单”,积极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区、块、链”监管模式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推广氛围。

4、及时总结经验:各分局要及时对工作中的务实高效、扎实有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定期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措施,为全面推开“区、块、链”监管积累经验。请于每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工作小结。

附件一:

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单位基本要求

一、管理责任: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使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所有特种设备均办理使用登记;

三、定期检验:建立特种设备检验台账,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均按期进行检验,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整改;

四、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等各项制度。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度。建立包括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运行故障处理等在内的各项技术规程。对重点监控设备制订监控措施;

五、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铭牌资料,维护保养记录,巡检记录,安装、改造或修理记录;

六、人员资格和档案:建立作业人员证件档案、安全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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