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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1-11-18 16:35:09访问量:字体

公     告

严江华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08)110780、张国用(2008)1107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江华


公     告

许正宙、陈红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05906号房产证,张国用(2014)003100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正宙、陈红

2021年11月18日


公     告

根据(2021)苏0582执562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1)苏0582执56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许盛名下杨舍镇新珑湾34幢403室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许盛原领取的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6887号不动产证;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19259号;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02786号他项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李晓燕、蔡卫忠因保管不善,将吴慕贞张国用(1997)00493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燕、蔡卫忠

2021年11月18日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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