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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1-11-25 16:22:55访问量:字体

公     告

因龚玉平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8150457号土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玉平

  2021年11月25日


公     告

因茅志祥保管不善,将张集用(2001)1700149号土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茅志祥

    2021年11月25日


公     告

汪也因保管不善,将权证: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66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也

2021年11月25日


公     告

根据(2021)苏0582执300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1)苏0582执30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殷雪梅名下杨舍镇东方新天地6幢B809室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殷雪梅原领取的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36462号不动产权证,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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