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张家港市杨舍镇仓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2003)04046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杨舍镇仓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 告
夏文君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48395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文君
公 告
陆雪祥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7)00024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雪祥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