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2021)苏0582民初14306号民事裁定书,(2021)苏0582执79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使陈洁名下张家港市金港镇金成小区44幢1003室;Z65的不动产权利灭失。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该不动产权已于2022年1月4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陈洁原领取的: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75928、8275926号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1)82031729、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1)8203411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公 告
郄碧清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07736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郄碧清
2022年01月05日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