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强友志、朱根兰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6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强友志、朱根兰
公 告
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9)82004716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