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2022)苏0582民初4334号民事裁定书、(2022)苏0582执28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使张书莲名下张家港市金港镇金香花苑26幢2802室、Z055的不动产权利灭失。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该不动产权已于2022年6月15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张书莲名下原领取的: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4566、8204567号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周云秀、朱正军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0930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云秀、朱正军
公 告
甘贤孙、徐姣因保管不善,将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1213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贤孙、徐姣
公 告
黄友山因保管不善,将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7)0084586号、(2017)0084542号不动产首次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黄友山
公 告
黄友山因保管不善,将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的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7)0087018号、(2017)0086959号不动产首次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黄友山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