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邵晓军因保管不善,将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072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晓军
公 告
王昌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张国用(2016)第0010365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昌
公 告
根据(2021)苏0582民初15498号民事裁定书、(2022)苏0582执28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使沈永华名下张家港市金港镇金成小区49幢403室Z14的不动产权利灭失。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该不动产权已于2022年6月22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沈永华名下原领取的: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2136、8202138号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陆志仁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905047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志仁
公 告
张家港市铭达典当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张房他证杨字第00001603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铭达典当有限公司
公 告
陈涛、王佳璐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118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涛、王佳璐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